消保委:装潢公司应承担责任
本报讯(记者李伟)装修两个月的地板就有响声,装潢公司和地板厂家却互相推卸责任,家住浦东的张先生犯了难。
据了解,张先生选择某装潢设计公司装修新家时,双方合同约定包工包料。装潢后两个月,张先生发现一大片地板有响声。张先生立刻找到装潢公司,对方查看后认为地板质量有问题,但要他找厂家解决。地板厂家上门查看也承认地板质量有问题,但厂家告诉张先生,须和装潢公司协商解决。张先生一气之下向浦东消保委投诉。
浦东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装潢合同其实是个承揽合同,《合同法》明确规定: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、重做、减少报酬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装潢公司应该承担一切责任。在为消费者解决后,属于地板厂商的问题,装潢公司再向厂商索赔。
经调解,装潢公司同意为消费者修理,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,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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